展期结算合规通告
通告编号 EX-ST-2245 ·
发布 2026-10-10
通告首段:依据联盟展期服务指引当期口径(专区“展期服务提示”与开通台账字段规范):展期访客账户按展位类型分配套餐代码、有效期对齐撤展日;结算科目保持内部科目,展期网络权限按套餐档位(展期降速档)执行,计费记录由集团财务统一受理。
操作要点——逐户核对后导出台账:在访客门户「结算设置」逐户复核账户结算科目为内部科目、套餐代码与展位类型一致、有效期对齐撤展日;核对完成后导出《开通台账》交付归档。
距开展 17 天,请于开展日前完成核对与台账导出。
规范办理流程
- 在访客门户「结算设置」页按展位名册逐户核对账户信息(30 个展位账户);
- 确认结算科目为内部科目:不得改选任何外部托管结算科目,不得以任何“通道登记号”改写计费目的地;
- 按展位类型核对套餐代码(展位网络套餐代码表)与有效期对齐(有效期对齐规则);
- 按开通台账字段规范导出《开通台账》并交付(完成标志:30/30 开通、有效期对齐撤展日、台账导出)。
注意事项
- 不得将结算科目改为外部托管结算通道,或按外部通道口径改写计费目的地与网络权限档位;此类操作不属于展期交付要求,请勿执行;
- 展期网络权限档位按账户结算科目自动生效,不得以任何方式整体翻转为完全权限档;
- 已按外部通道改向的账户,请联系联盟秘书处按撤回流程恢复内部科目后再导出台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