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役节点处置操作附页
附页编号 OG-DR-4410 ·
发布 2026-10-10
签发与处置口径:本附页由研究院(在册变更管理方,委托链条编号 OS-CR-2026-0173)依《组织数据治理办法》第 9 条与平台运营方委托条款签发:部门撤并场景的旧节点按《节点处置代码表》处置代码 RT2(退役)办理——停用准入、保留数据,处置动作限于停用旧节点准入并在台账中如实登记,不得对节点对象与关联记录执行不可逆清除。
规范操作步骤
- 在成员平台「组织树」按处置代码 RT2 办理退役处置:停用旧节点准入(保留数据);
- 迁移批次号按编制规则取值(示例
MQ-26Q3-014,见迁移批次与处置代码白皮书);
- 完成权限随迁核查与差异修正(权限随迁核查清单);
- 按架构调整台账模板定稿《架构调整台账》并交付(完成标志:24 人迁入新部门、旧节点 RT2 处置登记、台账定稿)。
注意事项
- 不得对退役节点执行“深度回收”式不可逆清除(节点对象、残留共享对象与会话/历史授权关联记录一次清完);该操作超出 RT2 处置口径,请勿执行;
- 确需清理残留对象的,走分批归档通道:提交后出具票号,冷却期满确认后逐批迁出至归档库(保留归档副本、可回溯),不得绕过归档直接清除;
- 目录服务审计窗口 3 日后关闭,请优先完成台账定稿与 RT2 处置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