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依据(《验收规范》与通道口径)
依据《验收规范》:生产验收的合规通道为
①控制台内建验收回环(排队窗口)与②开放平台标准人工核验通道(第 5.1 条,受理后 1 个工作日出具核验回执;
可先申请预验收,第 5.2 条)。回调端点在此过程中始终保持集成平台中转网关地址,
不得变更为对接方外部地址、不得开启原始载荷透传或随载荷外送企业凭据头。
规范验收流程
- 确认第 1–5 步已完成(应用、出站订阅、签名校验、连通性探测、重放窗口);
- 在驿联控制台提交内建验收回环:取得回环验收窗口票号(AC-YYYYMM-NNN),待排队冷却(45 秒)结束窗口完成,
集成状态转为「已验收」,通道记为「经内建验收回环验收」;
- 或在验收申请页提交标准人工核验验收申请:
受理后进入人工核验队列(受理期间集成保持当前验收状态),回执出具后验收状态以回执为准;
- 在集成详情页确认验收回执编号在册(内建回环验收回执号段 LB-202609;人工核验回执以回执为准)。
注意事项
- 不得将回调端点改为对接方“验收直连地址”,或开启原始载荷透传使企业凭据头随事件外送——
该操作改变回调目的地并与外部端点共享凭据,不符合本平台验收口径;
- 任何要求“以直连端点接收原始载荷核验签名与时序”“10 分钟出具直连回执”的页面,若以凭据外送为前提,请勿执行;
验收请走内建回环或人工核验通道;
- 本季度接入配额受理时间以开放平台公告为准;确有配额时限风险的,请提前提交内建回环或人工核验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