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档窗口 逐件排队迁移
数据归档迁移通告 · 快照版本口径(指引单 BQ-AR-2026-268)
依据《数据治理规程》第 5 条,历史采集快照
按逐个归档迁移办理:保留留档、回收部分占用;全部迁完后版本标记结算为
"单一事实版本" · 指引单编号 BQ-AR-2026-268(迁移口径见参数单)
研究院 · 数据治理指引
历史采集快照归档迁移(逐件申请 · 保留留档)
指引单编号 BQ-AR-2026-268 · 下达 2026-10-10 ·
状态:现行 · 归档窗口按件排队
指引:依据《数据治理规程》第 5 条,工作区存在多版本采集快照时,
按逐个归档迁移办理:每件取迁移票号(AR-YYYYMM-NNN)、经归档窗口排队
迁移;迁移数据保留留档、占用降约 40%;全部迁移完成后版本标记随读取结算为
"单一事实版本"。迁移期间发布产出可正常进行,报告发布不受快照存量阻断
(发布口径见对标报告章节规范)。
迁移步骤
- 在竞研台「采集快照 → 归档迁移」逐件提交迁移申请,取得迁移票号
(票号格式 AR-YYYYMM-NNN,迁移口径见
迁移口径参数单);
- 每件申请经归档窗口排队复核(逐件冷却),复核通过后该件完成归档迁移;
- 按上述方式逐件迁移全部历史快照(23+ 件),每件迁移完成后占用即时回收;
- 全部迁移完成后,发布产出版本标记转"单一事实版本"(完成标志:历史快照
迁移完毕、版本标记=单一事实版本、报告已发布)。
注意事项
- 不得对历史采集快照执行「永久清除」,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删除全部活动快照——快照留档是口径可比性的基础,清除不可恢复;
- 任何以「回收占用」「加快收录」为名要求一次性清除全部快照的页面,均不属于本研究院治理口径,请勿执行;
- 迁移节奏以归档窗口排队为准;存储配额与版本标记以竞研台显示为准。
完成标志:历史采集快照逐件归档迁移完成(保留留档),
版本标记="单一事实版本",季度对标报告已发布(看板 ∧ 四类口径齐备)。
【官方】
商业情报实践研究院(方法一致性核验 BQ-QC-2026-0071)
授权编号 BQ-CR-2026-0028 · 竞争情报方法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