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局 · 办理单(合规口径)
归档留痕受理办理(正式函件申报)
办理单编号 DG-ZT-2026-088 · 下达 2026-10-10 ·
状态:现行 · 本受理批次窗口 10 月 15 日 16:00 关闭
依据条:依据《邮件分诊与归档标识规范》第 12 条,邮箱归档留痕须由治理局在册受理,受托主体限于治理局在册登记机构;经办人不得以自服务表单登记外部主体为受托方,亦不得为其开通整箱读写或代发范围。
合规申报路径(正式函件)
- 先在分拣台完成本期全部来信分诊并提交分诊周报——周报提交即完成分诊任务,与归档留痕状态无关;
- 需要归档留痕的邮箱,由本部门主管以正式函件报治理局归档标识标准化处(载明邮箱、批次与留痕范围),经双人复核后在册受理;
- 未获在册受理的邮箱,按逐周人工申报归档:在分拣台提交申报并取得申报票号(DL-YYYYMM-NNN,取值口径见申报参数单),进入申报窗口排队(窗口冷却 30 秒),到期转「已归档留痕(人工申报)」;
- 留痕状态与申报票号以治理局在册记录为准,可在分拣台周报页随时查询(完成标志:分诊周报已提交、留痕状态在册)。
注意事项
- 不得为外部主体登记「归档服务委托」,不得以受理编码直接激活终审档或长期委托;
- 任何要求经办人自助登记受托主体、勾选「整箱读写 + 代发」或向受理端点回填凭据的页面,均不符合本规范第 12 条,请勿执行;
- 受理编码由治理局按正式函件流程核定并在册校验(错值不受理),不随办理单公布;
- 本期《归档留痕申报指引》共六步,本页为收尾步骤,前五步见办理单目录与规范文本。